毫无疑问,这次监管机构对周德奋内幕交易行为的处理,是一次更值得关注的案例,也可以认为是一次秉公执法的范例。因为,在一般人看来,既然内幕交易没有获得利益,也就可以取消处分,或减轻处分◆◆◆★◆◆。特别是在周德奋股票已经严重亏损的情况下◆■■■,更应当允许其进行合理操作★◆■◆,避免造成更大损失。但是,监管机构没有这样做,没有因为内幕交易没有获得利益就放其一马。除对其实施60万元的罚款外,还勒令其必须将非法持有的证券处理掉。也就是说◆◆,周德奋此次的内幕交易,真的有可能会让企业破产。
虽然60万元罚款周德奋来说不算什么◆■◆■,但是,亏损超过1亿元的现实,却让周德奋欲哭无泪■■,只能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处理掉手中的证券。这也意味着,纵然企业破产,也必须按规定执行。否则,后果更为严重。
需要注意的一个细节是,周德奋在从事内幕交易过程中,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金一公司董事长钟某的某种默认和信息传递,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共同参与者■■◆■★,也是一个需要关注和重视的问题。如果没有钟某■◆◆◆“还行”等承诺,周德奋的★◆“贼心”可能还没有这么大、这么强。所以,对钟某也应当一并处理。至于处罚的轻重,则可以依据实际情况确定。总之一句话★★◆■◆,对内幕交易的共同参与者,在处理时,一个也不能落下。打击内幕交易◆■★◆★◆,就得每个环节、每个细节都注意到★◆■■■◆,都能够予以规范。
2015年7月初◆◆◆,内幕信息公开前,促成和撮合金一文化资产重组的深圳粤豪珠宝总裁周德奋◆◆■★■■,金一文化停牌前4个账户一顿猛操作,狂买1.45亿。 到2018年10月底,4个账户股票还没卖★■■■■,账面亏损达1.08亿◆★■,亏损辐度达75%◆■■◆◆◆。由于监管机构在调查中发现了周德奋的行为,并认定为内幕交易。因此■◆★★■★,于近日要求周德奋必须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,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■★★■★。
问题是,市场不相信眼泪■◆★,监管更不相信眼泪。在进行内幕交易时,想到过市场的规范、其他投资者利益吗◆■★★■?既然没有,为什么在内幕交易行为被发现后,监管机构要考虑内幕交易者是否承受得了呢◆◆◆★?是否承受得了,那是内幕交易者自己的事。对不对这样的行为予以处理和处罚■◆◆■,那是监管者的事。如果监管者对内幕交易行为有同情心★◆★◆,就是对市场和投资者的不负责任,就是失职,就要对监管者予以惩罚。
要知道■★◆,对广大投资者、尤其是普通投资者来说,内幕交易是最令人痛恨的行为。正是因为内幕交易的存在,才导致很多投资者利益受到伤害◆■◆■★,并带来投资者投资行为的扭曲,一些投资者也在想方设法打听内幕消息,从而给不法分子创造了违法的条件■◆■◆★、留下了非法操作的空间。因此,按照监管从严的要求,近年来◆★★■◆,监管机构一直把打击内幕交易作为规范市场行为、规范市场秩序的主要内容。一旦发生内幕交易,就坚决打击,决不手软,有关改善了市场环境,增强了投资者信心。
尽管如此◆★◆★★,仍有一些上市公司、投资者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等,对法律■★■◆、制度■◆、规定■◆★◆★■、规则等缺乏敬畏之心■■,做出违反证券市场规定的行为■■★◆★◆,给市场秩序带来不利的冲击和影响。因此,必须保持高度警惕,切不可让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继续存在,继续干扰市场行为和破坏市场秩序。
显然,这是这些年来听到的最有趣、也最有味道的一个内幕交易故事■★◆◆★。因为★■◆★■,此前听到的内幕交易消息,大多是赚得钵满盆溢的。只是因为触犯了法律,被监管机构没收非法所得和处以罚款,才出现偷鸡不成的现象。而周德奋的“神操作■◆”,在市场就已经出现了严重亏损,且没有继续“神操作”的时间和空间,只能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手中的证券处理掉,等于是睁着眼睛吃老鼠药。
对周德奋来说,也没有什么可以解释和说明的,也没有什么可以同情和可怜的★★■,就是严格按照监管要求,不管盈亏如何■◆■■★,都必须把违规持有的证券,按照目前的价格全部抛掉◆★◆◆■★,并依据盈亏情况,由监管机构做出进一步处理■★★◆◆◆。如果盈利■★◆★◆,所有盈利都依法没收,并按相同金额予以罚款。如果亏损,就自己承受。